知道谁捡东西不说是否构成包庇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5:01:48
知道谁捡东西但我不想说是否构成包庇罪?
注释:捡东西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就是不想告诉谁捡的。
虽然这样做道德上说不过去,但还是希望有人能够解答。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2.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已冒充犯罪的人问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综上所述,你的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检东西也不是犯罪,你就更不是犯罪了,不过捡东西的人捡到的东西是不当得利,应当归还失主啊

不构成 但是 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
如果物权人知道有权要求 不当得利返还

捡东西属于《民法》上规定的不当得利,只赋有返还财务的义务,不是违反《刑法》就更不是犯罪了,你就更没关系了,没有任何法定的义务。

不是。
道德上可能说不过去,但法律上不能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