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诉后,我是否需要交答辩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2:56:47
邻居踢伤了我的狗,我告对方补偿医药费用及车费,因我们无法提交已方无责的证据,故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一半的费用,其实我们并不服,只是因为打官司太复杂,所以没有再上诉,但对方不服判决上诉,我是否需要再交答辩状,是否可以到法庭时口头答辩。
另外,在二审时我是被上诉方,如果有新证据是否可以提交,我不希望对方提知道这些证据,可否都在当庭一次性提交?
请问各位,在二审时,如果对方完全没有任何证据,可能会推翻原判的可能性大吗?
我在北京,这种二审的时候,会不会直接通过案卷审理,不开庭了。
另外,我现在拿到的证据是一份医生提供的外力致伤的证据,开始时我们没认为这应该也是证据,只提供了医疗的一些费用单证明等,在对方的上诉书中,我们看到,他们质疑是不是外力致伤,所以我才找医生出具了这一样一份证据,这个证据算不算超出举证期了。
另外:我们交答辩状的时间有多长?一般如果开庭,离送给我们上诉书大约多长时间开庭?

1、可以不提交答辩,这样对方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2、关于证据的提交看一楼的就知道了。
3、一般二审都维持原判,你看到改判的大部分是一些明显错判或误判的案子二审法院有压力。如果维持原判的话,他们的工作量就小很多。

一、答辩状提交与否,不影响庭审;
二、一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可以不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你们可以在开庭时再口头答辩也可以的,但如果你们有新的证据的,就应当在法院规定给你们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推翻原判的可能性不大。

这样的案件上诉法院一般会书面审理,不用到庭的。一般会有两种处理方法:1,维持原判。如果上诉法院觉得书面材料的事实证据清楚,判决引用法律条款明确,一般会维持原判。
2,发回重审。就是在原来一审的法院再审一遍。有新证据的话可以提供。
二审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审理较小的民事纠纷案件。

应该答辩并在提供答辩状时一并提供新证据,因很多地方民事二审是不开庭而凭案卷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