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关系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18:09
我父亲和母亲在1978年就在一起生活,1980年生了我,这些年3口一直在一起生活。期间我父母一直未办理结婚证,我看法制讲座说的1992年前在一起的就属事实婚姻,但是必须补办合法手续,如果没有补办的,还是视为同居关系~去年我父亲去世,现在有关我父亲的遗产(父母在一起后在1993年买的铺面,名字写的我父亲的),想问下,我母亲是否具有合法的继承权,我父亲的前妻的女儿现在要和我们挣遗产,我和母亲是否应该到法院起诉?
请求懂法律的朋友的帮助,谢谢,万分感激!!
我父亲的“前妻”和我父亲也没有办理结婚证,而且早在78年的时候就失踪,一直到现在都无音讯,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我父母在一起30年了,房子是在他们在一起后10多年才买的,是用他们一起做生意赚的钱购买的,我母亲难道没有继承权吗?谢谢,请帮我解答下哦~~

从建国起到1989年,我国对于事实婚的态度是有条件的承认,即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就承认其婚姻的合法性。
《司法解释》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你父母不需要去补办结婚登记,既然按照事实婚姻处理,而且是有条件的承认,你的母亲还是有合法继承权的。

如果你父亲与其前妻的婚姻关系没解除的话,她也有继承权;解除了则没有。
你有合法继承权,但你母亲没有。女儿均有继承权。

继承比例,前妻50% 你25% 女儿25%;没有前妻就是你和女孩 每人50%。

不合法

1.你父母属事实婚姻。你看的法制讲座的意思是,如果一方与他人又办理了结婚证,则现在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现在,他们显然是事实婚姻,可互相继承遗产。
2.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即其中只有50%是你父亲的遗产,其他50%本来就属于你母亲。房产证名字写的谁不重要。
3.不论如何,前妻的女儿仍是你父亲的女儿,如果没有虐待,遗弃,或者有能力而不赡养你父亲的情形出现,她有继承权。
4.前妻即使又找到了,因有后来你母亲的事实婚姻存在,前妻和你父亲的关系也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5.遗产应该你、姐姐、你母亲3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