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对四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又哪些税收优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4:44:57

ssueeq的答案是过时的文件了,现在有新文件了,无论个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全都是全额扣除,而且捐灾区的货物免增值税,具体可以看国税总局税务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index.html查找相关的文件。
摘一小段: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1.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偿捐赠给受灾地区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2.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和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3.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捐赠给受灾地区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4.对专项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能够提供抗震救灾证明的新购特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后,广大纳税人积极踊跃向灾区捐赠。现将企业和个人向灾区捐赠的有关税收政归纳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包括以下情况:1、纳税人通过以下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