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伪证可否以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05:10
我与公司现在等待在仲裁结果,公司在仲裁期间出了许多伪证.
(1)为了少赔付双倍工资只承认我的部分工作时间,并出示了假的考勤表;
(2)为了不给双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赔偿,说我是自己旷工离职不领工资;
(3)每周6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度现在被我从未看到过的公司员工管理制度所否认.
以上仲裁时我都没有认可.
我现在有工友手写的证言证明我的工作时间(现在工友都被公司辞退,不在此地),对方律师以未见其人为由不认可;
有公司的工作证(原公司人事办理,现已离职),将其律师噎死,后又说真实性待查;
还有和老板商议赔偿问题的录音,能证明我的工作时间和离职实情.
老板现在已经给公司其他人明说要拖着办此事.
请问各位仁兄,面对这样的境遇我该怎么应对?
另外我看到<<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我只担心公司等裁决下来了是否会以第四条: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还有我的录音公司是否可以以其他方式不认可(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
裁决下来后,假设为终裁.我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拿到应得的工资和补偿,如何申请先予执行?
谢谢各位帮助我的朋友!祝你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劳工方不需要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撤销仲裁裁决。而可以直接起诉。你所说的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是 用人单位的事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做个小提示:如果考勤怀疑是假的,应当仔细辨认,每天划考勤时,不可能通用一支笔,墨迹会有差别。

你有证据在手不用担忧,另外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判的可以起诉!对方提供的证据遭到否认是不应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的!先等待结果吧!若不利可在QQ514191998空间留言!也许能够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