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支持陆敏在《刑法原理与案例分析》一书中的单位犯罪的观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31:01
书中说单位犯罪的四个条件是1以单位的名义犯罪2具有严重危害性3必须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做出决定或是由负责人员做出决定。4单位犯罪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单位谋利益这一要件不需要考虑?如果某国有企业的一名公司总经理为自己的利益而用公司的名义走私犯罪,难道这就是单位犯罪?这显然不是。但它符合书中单位犯罪的四个要件,以此推理应该是构成单位犯罪的,但不是。那在单位犯罪中,我认为为单位谋利益也是该犯罪构成一个必备要件。

中说单位犯罪的四个条件是1以单位的名义犯罪2具有严重危害性3必须是经过单位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做出决定或是由负责人员做出决定。4单位犯罪必

就你所说的而言,那是需要看为谁谋利益才能决定其犯罪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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