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他2007年六月与女朋友分手,当时他们签定一个协议,共同买的房子归男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7:57:09
我有一个朋友,他2007年六月与女朋友分手,当时他们签定一个协议,共同买的房子归男方,
但按当时的市场价算男方要给女方22万元,当时已给女方30%了(6.6万元),由于房子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所以女方要求男方把另外70%(15.4万元)给她后才过户给男方,现在房产证已办好了,
但男方一时拿不去15.4万元给女方,男方想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分几年给还给女方,
(男方一年收入就5万多,同时自己还在供房,所以他想每年给女方3万元)但女方不同意思,
现在女方告到法院,请问到时法院会什么结果?

你这朋友也是的,

你既然拿不出这钱,

当初为什么协议要这房子,

不自量力!!!

卖房折现后分钱。

如果现在这男方家里真拿不出这15.4万元 法院就会判男方胜诉

女朋友怎么这样 既然共同爱过来 没有一点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