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处理这次事故的时候,为什么没考虑对方超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33:08
我上周与一辆马自达发生碰撞,

没有人员伤亡,

但是由于是我左拐,对方直行,

交警判是我负全责。

我的车价值是38万,他的车价值在14万左右,

他一辆马自达,撞的我的侧面,能把我整个撞翻,然后在地面滑行了7米,

可见他的车速有多快。。。

这么明显的超速,为什么交警判他一点责任都没有?

(如果交通法是这样的话,我们今后要想害某个人,就在他拐弯的时候直 行,照死里撞他不久行了吗?)

现在已经过了申诉期限了,

但是我因为赔偿问题要与对方打官司,

在法庭上我还能提起这方面的申诉么?
另:

对方没有受任何伤,

可是现在却要我赔偿他交通费,

说是这几天车在修,只能打车了,

合理么?

按通常处理,责任确实是这么认定。
但是,我认为,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超速(这可能要调监控录像、勘查等才能确定),有机会要求对方按其过错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在赔偿诉讼中你提供的证据足以让法官认定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错的,法官可以不采信该认定。

法院审判一般要参考交通部门做出的责任划分,不能直接推翻其责任判定。所以诉讼起来你还是很被动的。

建议你提请重新划分责任或其划分责任的依据。

不论有什么诉讼请求都可以提出申请,但法院是否支持是另一回事。

过了申诉期,表示你已经接受那个结果并生效,法院不会给你立案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你和对方要心平气和,才能解决问题。交警通过现场勘查、记录、拍照以及调解取证,依据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划分事故责任,通常也是这么认定的。
建议接受责任认定,至于损失,交警认可的范围内,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交通费可通过双方协商

对方应该有责任,你可以要求复议

可能是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