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承诺要约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11:45
A公司向B公司发送一份报价,内容为"李先生,你好,关于10月份X产品,现报价如下:产品:XX(规格符合XXX标准).数量1千吨,价格10000,交货期10月中旬,后面是A公司名称及公章" 李先生是B公司的采购人员,,B公司的采购主管在该报价单写"同意贵公司报价"签名后附日期.(没有盖章) 并将该报价单回传给A公司.. 现在行情下降. 市场价比报价单上的价格低5\6千.. A公司发函要求B公司履行,,,B公司不履行...
请问下
1.这份报价单上签字的承诺是否有效?
2.B公司是否可以不履行.
3. 报价单上写"李先生" 是不是意味着只能由李先生对此要约做出承诺.

你说的情况不能简单的用是或不是回答。
如果两公司一直合作或者有过合作以及B公司一直指定李先生负责,那么A发的邀约在经过签字之后是生效的。否则,B可以主张邀约与承诺的对象不一致,主张无效!

1 承诺有效
2 不履行则构成违约。
3 由李先生确认,其为采购部主管的身份,做出的决定能代表公司。其他人则需经公司追认的情况下才能为有效承诺。

违约要负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