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落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8:13:39
我是今年(2008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山东潍坊寿光.上大学时,档案户口都迁到了学校.今年毕业时,与青岛莱西一家单位签了约,然后就把档案和户口迁到了莱西.前段时间(08年10月20日),由于一些原因与公司解约.所以,想把档案和户口迁回我们村.到乡派出所咨询了一下,他们说是要办以下手续,:
1.本人申请. 2.村委接收证明 3.户籍证明. 4.未婚证明. 5.无违法行为证明 6.解约函 7.毕业证复印件 8.办全以上手序后,还需要寿光市公安局领导签字.
请问,确实需要办以上手续吗?如果办全了以上手续,像我这种情况,能把户口迁回村里吗?
另外,如果在寿光市人事局做人事代理,户口和档案是落到了哪里?以后想迁回村里的话,麻烦吗?
如果回答的好,我可以追加100分.

根据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我市主要落户条件如下: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内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
(3)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高级技工或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的紧缺专业毕业生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员,聘用期或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的。
高级技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5)年龄2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在市内四区和崂山、黄岛、城阳区(以下简称三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40周岁以下,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聘用期满三年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3.在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城区内有接收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学历)或虽无学历但聘用期达到8年以上并已同时缴满养老保险费年限的,本人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4.在五市和三区城区以外镇驻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在住所所在地落户。虽无合法固定住所,但在小城镇内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法录、聘用的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被这些单位引进的人才,本人可在单位所在地落户。
(二)投靠人员落户条件
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