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行的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09:38
我是2008年四月招聘到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局下面的一个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与卫生局签的协议,开始签了一份时说解决户口,有编制,签八年,违约金八万。等七月分毕业来了之后,北京市人事局的接收函一直没下来,院长就我们在一边医院先干着,一边等消息,九月出又让我们签了一份协议,别的没变,把违约今改成十万了,试用期一年,如果考不下职业医师还要延长,我九月出到卫生局报的到,说我的手续得十月份才能批下来。我们好几个一起来的,来了两个多月了,一天只给五块钱。我想问问,08年新劳动法出台了,我们的试用期一年是否合法,违约金是否合法,我们一起毕业留在北京别的区县违约金才一万,只签五年

肯定是违法的,一般企业的试用期都是3个月,而且违约金也是不合法的。这时候你应该考虑如何解决问题,不要到最后处理很麻烦。去北京劳动保障厅或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投诉或信访。快点解决对你有好处。

试用期一年是违法的,违约金一样违法(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定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你可以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

这个事情得找个法律顾问帮你解决了。不要心疼小钱而失去了大钱。这个问题不该在这个地方问了。事态的严重性已经超出了预想的范围。

不懂

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