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民法赔偿问题!满意追加5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2:33:35
一个月前,借用合租朋友笔记本电脑上网,不小心把水杯打翻在朋友电脑上,结果硬盘跟主板烧毁,
本人主动送出去修理,机器是修好了,但是硬盘有响声(非正常)。但是不影响机器的正常运行。
机器归还电脑主人以后,电脑的主人以电脑是爸妈送的生日理由为由向我索赔4000人民币。(注:刚开始没修以前向我索赔6000人民币,赔偿后机器仍要归原主所有)
6000人民币这个价格跟2年前买这样全新的机器是同样的价钱,笔记本电脑是2年前买的,现在再怎么新也值不了那么多。
请问,这个赔偿价格是否存在诈骗行为?
如果不存在诈骗行为,我应该怎样赔偿对方。是按现在的买全新机器的价格折旧赔偿,还是已2年前机器的价格折旧赔偿?
请问这种敲诈行为,我是否可以报警,还有如何取证!
这个朋友我不想交了,这种人太气人了,根本不配做朋友!

谢谢大家 ,希望大家继续补充问题,答案满意追加50分(我全部的分了)!

补充问题:报警不是不可以,但是警方是不能处置对方的,顶多是调解一下。这种情况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对方没有威胁你或要挟你,只是单纯的提出了他的理赔要求,尽管要求不合理,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最多是换新主板和新硬盘的价钱,换掉这两个损坏的部件,其余的部件与你无关。干脆你再给他买个新的同型号或同品牌的硬盘换上,如果主板没有换新的只是修了老主板,适当补偿点钱就可以了。以电脑是爸妈送的生日理由为由索赔4000人民币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因为电脑并没有丢失,只是损坏维修,只能适当补偿。如果电脑丢失或完全报废,那才可以索赔这么多。

对于损坏的电脑经修复后,如果其价值有所降低,他可以要求你赔偿损失。
赔偿的金额应该是原价格减去折旧费,我不很清楚折旧费怎么算,你可以去外面收二手电脑的地方问下,基本而言是没有四千元的。不过诈骗也不至于……
还有,给他这些钱后,你就可以把他的电脑抱走了,拿去卖了吧或自己用。
如果他不想把电脑给你,你也就不用陪这么多钱了,跟他协商下。
顺便说一句……你这个朋友有点黑啊
我回答的也不全,但是希望能帮到你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这个行为是敲诈行为 太不道德了

他出4000但是如果上法院,他们会考虑折旧的!!
很明确不存在诈骗!!
建议买一块硬盘给他,就当认清他这个人了!!
只是民事纠纷,一般没什么的!!
退一步,海阔天空!!!
别用他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