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关于债券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8:31:43
如果有A、B、C三家公司,都想发行债券,结果他们都通过一家投资公司发行债券,投资公司把这些债券打个包,作为一个债券品种卖出,结果我买了这个品种的债券;那么如果投资公司破产了,我还能拿回我买债券的钱吗?如果能的话,跟谁去要呢?

当然是找投资公司了,因为被他们打包了,你所购买的是他们打包的产品,这个投资公司破产了,那么就开始资产清算(把ABC三个债券卖掉),根据破产原则来了,清算资产,债券是有优先清偿权

你是否能拿回全部,这个是不确定的,要看破产清算的结果,虽然债券有优先权

其实现实中的例子就是雷曼破产了,而那些买了雷曼债券的投资人就只能按照这个破产原则等待清算了,照估计的话,优先的债券,可以拿到7折左右的钱,次级类的债券,只能有2折了

你说的这种债券现在已经在市场上有了
就是中小企业的集合债券

首先债券不是随便一个所谓投资公司就可以做的。一般是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来承销,就是所谓的承销商。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债券债务关系是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的关系,如果债务的兑付出现问题,承销商是没有义务来偿还本金和利息的。相反,应该是发行人来承担这样的义务。

如果发行人破产的话,要看清算的资产够不够偿还债券的本息,如果不够的话,其兑付风险要由投资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