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归还欠款后,被借款人称借据损毁,借款人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1:51:59
借款人归还被借款人欠款后,被借款人称借条因某种原因损毁或丢失,借款人该怎么作,让被借款人出具什么样的文书,才能做到事情的圆满解决。

如果要还钱,应该让出借人写一张书面说明,明确某年某月某个数额的借据被他丢失,现款已还清,并明确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双方所有债务已完全清结。
这份文件,一定要保存好。

写一份声明(或者叫说明,或者叫收条,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内容可如下:

今A收到B所欠债务之还款XXX元,A与B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然后双方签名,写上时间。一式两份。

原则上这样就可以了。如果数额很大,还想保险,可以一起去公证处,将这份文书进行公证。就可保万无一失。

文书的关键在于写明“A与B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这句话。

其实如果良心坏一点的话, ,他把借据弄丢了了,,就表示你们之间的借款已经没有法律效应了,你可以不用理他了,如果你想还钱的话,你就叫他打张证明,,证明你还款的一切事宜

出具收到归还何时哪笔欠款多少钱的书面文字并签名,并写明因原借据遗失,该借据作废。

重新出具前欠款已归还的证明文书,注意日期和前欠款的事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