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里面可以把垫资要求加进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8:29:37
本人现在正在编一个工程的招标文件,领导要求让真正有实力的公司来投标,让我在招标文件里加入要求中标人垫付300万的项目建设资金,不知道是否可以写入招标文件中,还有如果写进去,是写到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里呢,还是怎么操作?
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

垫资要求,理论上可以写进招标文件,一般列入合格条件里.

不过在某些行业,要求不可以垫资的.即使私下有,也只能作为合作双方的一种默契.如某些地方的房产开发建设工程,就有这样的规定.

可以考虑,不写进合格条件.而列在其他事项.将这个要求作为投标单位的选择项.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或者在以议标方式操作的情况下采用垫资的方式.或许会好些.

建议写在合同条款里面进度款支付项里~不同地方对于部分垫资作为公开招标是视为违规的~因为不能强制要求垫资~公告和资格审查都是开标的强制因素~合同条款则可以视为支付方式不视为强制垫资~例如你的项目是1000w~如今300w需垫资项可以视为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5%~5%为质保金~其余30%由甲方依据项目建设资金在**年内分期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