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话我可以要求一些什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4:49:30
我5月28日进入现在的公司工作,直到现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进公司的时候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工资1600;转正后工资1600+奖金等;公司购买各项保险。
我们公司每月20日发上月工资,发工资一直都很按时足额。但是领工资的时候我发现各项目,工资标准是1200,另有项综合补贴400;然后就是奖金提成等等各项。9月我请了半天假,扣了26.7元(这样算的:1600/30*0.5)。
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我缴纳各项保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哪些补偿?
现在我能想到要求补偿的是:工作5个月的双倍工资; 工作以来的各项保险补缴;因为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根据工龄要求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是我有点不明白,那个双倍工资里的工资可以包含哪些?是工资条上的工资标准1200,还是按底薪1600(因为请假扣钱也是按这个算的),又或者后面几个月还可以包含奖金等?
另外,我没有什么文件证明跟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我们没有工资条,发工资的时候在一个本子上签名的。也没有工牌等。只是公司的很多文件上有我的签名。另有一份为了办暂住证开的证明,证明我为这家公司员工,现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但事实我没住公司宿舍),请求办证中心给予办理暂住证。但是现在我手上的是这份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办暂住证的时候被办证中心收了。
我辞职的时候应该怎样跟公司要求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做?
xmxj1020和 hedykiki的答案合起来就基本完美了。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因为这些原因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是我现在根本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不知道算不算这种情况。查了些资料,关键就是证据。人证不太可能了,估计没有人会为我作证。有我签名的文件我现在手上还有,并且有公司领导签名和公章。问题是最早日期的文件是7.5的。其实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很容易的。我现在搞不明白的是,要求双倍工资的时候,怎么证明的我的工资是那么多?我没有工资条啊,我们发现金的,所以也没有银行卡证明。

不同意楼上的辞职约定,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任何保险,你可以随时辞职。
第一,劳动合同可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所以到10月28日止你工作五个月,但实际可获得的是四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不是5个月的。
第二,补缴各项保险,同意。
第三,工作未满六个月,支付半月工次作为经济补偿金。这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但是现在是你要辞职,所以这项恐怕没有。
第四,双倍工资的基数计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不过你的提成应该不会包括在这里。按每月计算。
第五,劳动关系证明,公司很多文件都有你的签名,你能否拿出一份作为证据,最好有公司公章的。还有公司发放的考勤卡、出勤表、胸卡、劳动保护用品等等也可以作为证明,还有公司的福利补贴的证明,如报销单、请假单什么的,别外就是人证了,至于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明。
第六,这是办理辞职手续时肯定要谈的项目,你个人的权利,所以你有权要求,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让仲裁调解,调解不成由仲裁裁决,仲裁不服你可以在仲裁后15天内上述法院

答案补充:知道你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要你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其它的举证,是由用人单位来举证的,具体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所以呢,你只要主张你的工资是多少,而剩下的就由公司来负现举证。比如说,你主张自己工资2000元/月,而公司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工资不是2000元/月,则你的主张予以认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叫举证责任倒置,充分考虑了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而单位提供的证明要有你的签字才能作为证据予以认可。

您好!
您可以辞职,但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您的工作时间就是6个月了)。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下列补偿:
1、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到您离职之日共6个月,由于单位已支付过一个月工资,因此,还需补偿给您6个月的工资。工资按照您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2、要求单位为您补交各项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