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算经济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31:50
我07年10月入职,今年9月离职的,应怎么算经济补偿金?我看过新旧劳动法,里面的规定不一样,该怎么算呢?

离职没有经济赔偿金!
在你有过错的情况下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你才有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是你辞职的话,应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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