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想在国内设立办事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15:19
我公司香港总部想在深圳设立一家办事处,主要用于几个非生产部门的文书处理,但又想租用一个货仓用于储取货物之用,另外,还想再增加一个样板制作房.以上设立都不从事经营活动,请各位阁下提出宝贵建议:应该怎样来设立公司或办事处,分一间还是两间,经营范围分别是什么?申请办理程序是怎样的?以后的税收是怎样征收的?谢谢!
AKI-SU,谢谢你的详细回复!我想问,如果我将办公室与仓库设为代表处去申请一个外国企业长驻代表登记证;另外样板房独立设立一个科技公司,经营范围为产品开发.请问这两个公司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是否都需要交预提10%企业所得税?

去市工商局申请,代表处的注册地址是一间两间都可以看你想注册在哪里.

经营范围就是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后面加上"业务的联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

先去市工商局,办理"登记证"就类似于营业执照的东西,但代表处的叫登记证.然后去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刻章和备案,再到质量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然后办税务登记证,然后银行开户许可证.完成

税收,个税是每月都要交的.企业所得税,如果注册成代表处的话,就是每年交一次,类型是"不予征税"那类的,每年1月报代表处上一年的所得税.这个都是税务局给你定的,但如果是代表处的话,肯定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