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收益中,按照税法规定免交所得税的项目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35:16
A国库卷利息收入
B公司债券利息收入
C股票转让净收益
D公司债券转让净收益

A: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具体解释参照条例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三条,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都属于税收优惠的范围。

A

A免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