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business law中怎么去区别invitation to treat 和offer?还有怎么用简单的中文去解释offer?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4:31:18
如题~

invitation to treat
有“邀请投标人做交易 ”、“磋商的邀请 ”、“要约邀请”以及“请人出价”的意思。
Invitation to treat:要约邀请,不是一个有效的要约。例如,登载于报刊的一般广告、邮寄的招标、拍卖 通知,以及寄送价目表和商品目录等,均不属要约。

offer
有“提出,提供”、“报盘报价 ”以及“要约”的意思。
offer: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a.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要约缴 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c.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eg:
Care must be taken, however, in distinguishing between an offer and an invitation to treat.
要注意的是,无论如何,应当区分出协议中的要约和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