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2:10:12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后如何做会计分录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
第六十七条 利润,是指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一)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加上投资收益(或减去投资损失)后的金额。前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小企业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总额。投资收益,由小企业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投资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处臵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处臵价款扣除成本或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三部分构成。
(二)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
(三)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

先计提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再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此月征期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税率,按每月应税所得额:5000元以内,5%;5000-10000元,10%;10000-30000元,20%;30000-50000元,30%;50000元以上,35%。
以上是指有规范的财务账表的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缴纳办法。如果没有税务机关认可的账表,一般采用定额税的办法,即由税务机关核定一个纳税定额,定期缴纳,不再参与汇算清缴

借:经营者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