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1:23:22
2007年,某事业单位职工叶某与单位签订1年的承包合同,承包经营该事业单位所属的一家招待所。2007年末,该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为12万元,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叶某上交4万元。要求:计算叶某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是:应缴纳所得税额=120000-40000-1600*12=60800
应纳个人所得税=60800*35%-6750=14530
我不明白的是:1600*12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元*12个月么?今年好像改为2000元了,那是不是应缴所得税额=120000-40000-2000*12
应纳个人所得税中的6750是?

企业实行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后,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必要费用

其中的必要费用是指每月1600元。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见下表)。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