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用中,农民拿到的钱,有哪几部分组成?及各部分的测算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6:03:40
希望由律师或政府部门人员给予详细的解答。我是兰州市七里河区人,希望结合地区情况。万分感谢。

农村土地征用,农民补偿的组成,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中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如果不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单位安置的,发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上述费用的计算方法
(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按该耕地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至于具体是多少倍,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在上述法定的范围内根据当地的情况予以确定,你可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去查一下相关资料。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4<补偿倍数<6);需要安置的人口数=被征地数/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以上两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批准,各省有各省的规定,具体的到当地国土资源局查找相关文件。
(4)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高低,取决于年产值的确定的高低;所以。在作“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年产值的确定是十分关键的。被征地农民在听证会上提出的问题,大多与此有关。
(5)在开听证会时,你有权要求作出“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单位出示作出补偿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