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3:22:00

如公司需要缩减规模甚至关闭的;公司异地搬迁劳动者不愿异地工作的;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不能再支付更多人的工资的时候就要裁员

朋友,建议你好好看看新劳动合同法,我就是看得太少,没有去好好研究研究.
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咨询律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