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赔偿金 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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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一、“我要告他,他得付给我赔偿金”,这是您想要提起诉讼的动机。那么究竟这一场诉讼值不值得进行,那就要看您通过诉讼能够得到的赔偿金额的大小。
二、“也就是我一个人在做这个网店”,那么您和这位老板的关系是民法上的劳务合同关系。对方“让我以后按小时计费在晚上给网店添加商品”而您也“勉强答应”,那么你们之间的这个劳务合同应经发生了变更,你们之间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您和对方都应当依照这个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他现在感觉我不太重要了,就想把我踢开”,这是对方在单方解除合同,但是遗憾的是我并没有看到您和对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劳动期间。所以我觉得你就算是起诉对方,他也会以这是个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内容的劳务合同同您抗辩。
四、就取证方面,请问,证据有多少。起诉之前要三思。
五、“不会错过那些稳定的但月薪没他这个高的工作机会”,这在合同法上被称为“预期利益”,这个预期利益不应当超过一般人的正常预期范围,所以这场诉讼的标的额不会太高。
六、您的那个网站建设的非常不错,我相信您能够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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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你,但是确实无奈的。
一、金额不高,但是诉讼成本不低,此其一;
二、你们之间是否是劳动关系,尚需进一步评析。因为目前的直觉,基本认定为劳务关系。所以,你的主张,即便诉讼也很难得到充分支持。
总体实在评价:固然气人,教训为主了。
浙江王律师
他有权利聘用你,当然也有权利和你解除聘用关系。
如果在不合理的情况下和你解除聘用关系,你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赔偿而已。
绞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
你有权索要他欠你的工资。但是如果对方什么都不认可,似乎你手中并没有确凿、有力的证据。法律只讲证据,不讲事实。因此,如果对方赖帐(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事实也是如此),从法律上来看,你没有什么好办法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当是一次教训吧。以后尽量多留点底牌。
当法律的救济不是及时有效地时候,
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