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四次法医鉴定自相矛盾(而且其中一次是陈旧性耳膜穿孔),检查院是否可以对我叔叔批准逮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7:59:06
2007年3月21日下午17:30分左右对方持斧头照我叔叔头上劈来,我叔叔急忙用左臂捂住头,斧子落下把我叔叔的左臂隔着衣服劈伤至骨头里;难道我叔叔能用右手将对方的右耳打成穿孔吗?四次法医鉴定自相矛盾,一次一个样,而且其中一次是耳鼓膜陈旧性穿孔。
耳鼓膜陈旧性穿孔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吗?多少天为陈旧性?
对于这样的鉴定检查院是否可以对我叔叔批准逮捕?

对方的法医鉴定如下:
诉:2007年3月21日下午17:30分左右打架。
23日入县医院,专科检查:左耳鼓膜结构完整,右耳鼓膜紧张部可见一不规则穿孔边缘锐利,周边有血迹。
24日某工程大学附属医院耳科检查,右耳鼓膜紧张部前下方可见约1x2mm大小穿孔,边缘锐利,诊断:右耳鼓膜外伤性穿孔。
27日某工程大学附属医院耳科(和24日是一家医院)检查:双耳鼓膜紧张部下方均可见穿孔,分别为2x2.左3x3mm边缘税利可见少量再生鼓膜出现,诊断:双耳外伤性鼓膜穿孔。
27日(同天)验伤,某铁路医院耳科会诊查:右耳鼓膜可见1x2mm穿孔,左耳鼓膜可见2x2mm穿孔,诊断:双耳鼓膜陈旧性穿孔。

一.根据县医院及某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某铁路医院耳科检查:双耳外伤性穿孔,符合两院两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十一条二款规定,构成轻伤。
二.2007年3月21日外伤,3月24日检查出右耳穿孔,3月27日检查左耳穿孔,病历材料系个人提供,请办案单位查证。
打架的原因:几十年的庄基纠纷,2007年3月21日对方借故殴打我爷爷(80岁),爷爷受伤后慌忙向街上走,对方在后面追,这时我叔叔上前劝说,对方二话没说用斧子砍到我叔叔左胳膊上……

于08年4月6日派出所将我叔叔逮捕,后送往检查院一个半月后批捕(因证据不足中间退查两次,公安局不签字不放人),至两个月仍未流程到法院,检查院试图调解,但对方却开出天价要6万元人民币进行敲诈(对方在省里面有熟人,给县办案单位施加压力),我叔叔根本就没有打他,而且有证人证明。

(据了解,在我们县没有不批捕的,都是退查,只要起诉到法院就没有不叛刑的)

1986年的年轻人,22岁?

反常即为妖。

你叔叔肯定是超级武林高手:
右手一侧的对面是对方的左侧,右手会拐弯打自己的左侧、对方的右侧?而且当时对方的右手拿着厉害的斧子,而且这把斧子刚刚劈了对方、鲜血淋淋!!
傻瓜都明白的事,肯定是不可能发生的。
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对方在非法操作。

小伙子,对付他们的有效途径?

他们怕谁?他们的上级。
媒体是不敢管的,不能指望。

建议去上两级的有关部分举报、上访,返回一级,差不多能有效。

这四个鉴定都讲到耳膜穿孔,法律上说是构成轻伤的,公安局可以介入调查的.你叔叔这里已经造成轻伤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检察院批准逮捕也有依据的.
四次鉴定不同法院会认定的,会指定一家医院去做鉴定.对于陈旧性耳伤的问题,我的理解是以前他的耳朵就不好,那么责任上要看你叔叔当时打架具体的情况了,这里有点专业,要靠律师来说了.

如果伤害不大,这种情况你叔叔可以跟对方调解.这样至少不用刑事处罚.希望有好的调解结果!

上海新沪律师事务所法务顾问

他们为什么打架?这可是检查院批不批捕的主要犯罪构成依据!你在问题里始终没有提及。如果是双方琐事争吵激情打架,那是民事纠纷,伤害案属自诉案件,不干检查院的事;如果是你叔或对方出于某种侵害别人利益发生冲突致伤,那就属公诉案件,要由检查院根据动机和主、客体伤害要件来确定罪刑的性质以进行批捕等司法程序了……

应该由司法机关做出鉴定,以那一份为主,原则上应该以最后没有异议的 为主

他的鉴定自象矛盾 再说他的是陈旧性的 不够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