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微行车(面包车)与摩托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1:42:54
我方是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是别人的)在乡村公路上行车,微行车为超车与我方的摩托车相撞(我方摩托车行驶路线是正确的),导至我方人员小腿骨折(住院20天,医疗费共1.06万,对方车损2000元,我方车损611元)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时间:2008年01月01日
1:此事故主要因他方的过错导致,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应承担主要责任.
2:我方在此事故也过错,其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小,应承担次要责任.

按认定书的说法是比例是3:7我方3,他方7.
1.医疗费=15*23*0.7
2.住院伙食补助费=15*23*0.7
3.误工费=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误工时间 27*92*0.7=1738.8(没有税收证明)

4.护理费=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5.后续医疗费=(鉴定部门认为)6500*0.7
6.鉴定费用=650*2(次)*0.7*0.7
7.交通费=306*0.7(实际发生的的交通费用500.因我方没有发票)
8.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半年度农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 级系数*赔偿年限 2771*10%*20=3879.4
9.中草药费=0(实际用去2000)

注:

敬请各位帮着分析我们到底该要那些,或者更改以上的表格内容。(法律认可的)

二次手术是不是还是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等内容?
由于还需要二次手术,所以一直想做完二次手术再解决。可是距离人身伤害诉讼1年的期限马上就到了仍未作手术。心里就比较急。想先把前期的费用通过法律起诉要回来。保留二次手术的诉讼权利。
所得赔偿我方一直要与他方按比例分的吗?

人身伤害诉讼1年的期限是从治疗结束算起,你现在还在治疗期间,诉讼期限还没开始呢

我认为你让你承担3成责任,已经不错了。如果在我们这里,估计你得承担8成的责任。因为你无证驾驶。如果在正规公路上,无证驾驶绝对得承担8成责任甚至全责。

人身伤害诉讼1年的期限是从治疗结束算起,你现在还在治疗期间,诉讼期限还没开始呢
楼上说的有道理
不过我们这里有和你一样的经历的人都得到二次手术的费了

1、楼上二位所说无证驾驶负主要责任的说法是明显不懂交通法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不能成为责任认定的依据,无证驾驶与本次事故无关。法律讲究的是因果关系,无证与本次事故没有因果的联系,其实这种案子一般都是超车方负全责的。
2、要不要哪些不是由你定的,交通法里都有明文的规定,这些东西没必要争议。
3、你可以等二次手术后再行解决经济问题,诉讼时效是从治疗结束后算起的。
补充问题:是的,对方只赔偿他所承担的七成费用。

你这种算法应该不正确,现在的车都要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那怕是微型车没有交强险,该微型车都必须按交强险条款负担相关的赔偿,对于该 事故的医疗费用及住院伙食费如果不超过10000元的话应该由对方的交强险全部负责,超过1万元后才按7/3比例分担,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费、交通费用都是属于交强险中死亡伤残赔偿范围11万元之内,这些费用只要不超过11万元就不用按责任划分。
对于二次手术的起诉并不是在一年内完成的,可以在二次手术完成之后才算是治疗终结,然后再按该时间一年内起诉都是没有问题。并且你是完全可以先把前期的费用通过法律起诉要回来,保留二次手术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