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资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7:47:21
对方先找茬,双方在打斗中(已方只有1人,对方有6-7个),已方不小心用利器将对方一人重伤(目前还无法确定是刀还是酒瓶碎片,有9成把握是酒瓶碎片)的情况下,现在口供对方一指认定为已方用刀故意伤害至重伤,已方在场人员还没录口供,请问如果对方起诉已方,那么最严重会是什么情况,最轻是什么情况,按目前的情况如果真的判刑那么最少会是几个月,麻烦和各位了!!谢谢

如果是斗殴,且是重伤的话,3-10年。
如果是正当防卫的话,不负刑事责任。

至于什么伤有伤残报告
具体怎么判要看给对方造成的什么伤害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
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看具体的情节才好给您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