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辞职信本想再做一个月再走的,厂方不满意我的工作态度让我提前走,这样是否算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21:35
我在厂里做了三个月打了辞职信,本想再做一个月再走的,可做了几天,厂方不满意我的工作态度让我提前走,还答应会给我工资,这样是否算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约的这个工资不给怎么办?这个工资不给怎么办?

既然你打了辞职信,那么让你提前走也没什么不对,但是工资一定要给,有多少工作日算多少工作日的工资。这是最少的,有的公司会多算给员工工资的,也就是说,工资只能多给,不能少给。
如果工资少给了可以给劳动局(没有劳动局找相关的劳动部门也行)反映情况。一般公司不会也不想因为欠你这点工资搞得鸡飞狗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