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3:45:43
闻迅一曾经认识的友人于两年前在生意上遇到地痞一伙五个人来向他收保护费,他拒绝给钱,对方就动手打人砸东西了,他情急之下操起木棍打中其中一人头部至其当场死亡,因已出人命他恐惧之下就逃跑了,现被公安机关抓获,请问会判他什么罪?有人说一定是死刑!
他这种情况能不能算自卫过度?如果算,有没希望不被判死刑。
他的家人希望他活着啊!

其实中国的法律的弹性是很大的,主要看你能请到什么样的律师(不是说业务能力而要交际能力了得才行).工作做好了可以说他是防卫过当,不然也可以说他是故意杀人,故意杀人则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都有可能。防卫过当则轻三年以下,但他有逃逸行为一般会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1、行为性质:从案情来看,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量刑标准均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由于是对方挑衅,且先动手,行为人属于情急之下的冲动行为,因此,极有可能判处死缓,或者无期。
3、但是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并未自首,所以到底怎么量刑,还要看法官自由裁量。最好找找人,做做工作。

也可认为是在被抢劫的过程中的正当防卫。没有刑事责任。关键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