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案件中海淀区法院和检察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55:40
黄静案件中海淀区法院和检察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那个著名的女大学生状告华硕电脑的案子。当事人白白被关了10个月,难道就只用一个草草的道歉和小小的赔偿就完了吗?》?我想知道海淀区法院和检察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还有那些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该承担什么责任??

1、“我想知道海淀区法院和检察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法院没有责任:黄静案中好像没有法院什么事吧?只是在逮捕后到检察院时,检察院就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根本没有到法院审理的阶段,对黄静案,法院没有错误判决,所以:法院没有任何责任的。
(2)海淀检察院应承担责任:承担公民无罪而被检察院错误批准逮捕的国家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

2、“当事人白白被关了10个月,难道就只用一个草草的道歉和小小的赔偿就完了吗”:
(1)也不是白白关了10个月,已经给予了国家赔偿、并由国家检察机关出面赔礼道歉,虽然尚不能全部弥补黄静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但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能如此。
(2)黄静还可以做的是:追究诬告陷害她的华硕公司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3、“还有那些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该承担什么责任??”:
(1)没有法院的事。
(2)检察院的领导也只是在行使职责,不是领导个人的单独行为,所以:检察院领导不必单独承担什么责任,其行为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4、还想说明的是:今后国家赔偿中会增加精神损害赔偿了。

我就奇观
蒙冤的时候怎么没听说这事。
清白的时候网上尽说这事了。

还有没有其他蒙冤的。
如果有的话,他们有没有像黄静的机会。

案情没有讲清楚,不好回复.

申请国家赔偿

在天朝别指望什么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