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员工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23:15
一家外贸公司老板带员工去参加广交会,广交会后,该员工因为家中原因要求辞职,老板答应择日跟她结算工资,可到了结算工资当日老板却说带该员工去了广交会,说花了他们的钱,车费,饭费等等.不予她的工资.相抵了.请问这样是否对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我们是否可以告他.应向哪些机关投诉才能更捷径更有效的维护打工者的利益.

你是否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什么时候签的?是否是2年以上劳动合同?是否交齐各项社会保险?
没签合同、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没交保险的劳动合同视为合同无效

即你与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你因出差所花费的费用应由公司支付,如果是培训费,公司须出示有效培训发票(收据或其他收费凭证无效)。

你可以告他们,如果你没签合同、没签2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没交保险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以往的社会保险,双倍工资,律师费,劳动仲裁费。

建议你到省或市劳动监察部门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