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46:52
1今年的吸毒法律还有没有强制劳教啊。。假如吸毒多次被抓会不会判刑啊。最多要在里面待多久啊~!今年的吸毒法是不是不允许强制劳教了?
2我朋友是因为别的事情到拘留所。结果检查出有吸毒史,会有什么样的惩罚啊,。以前因为吸毒被强制劳教。

1、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再就是不会“强制劳教”,只可能强制戒毒。
2、如果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会根据医学鉴定决定是否对其强制戒毒,如果已经戒除,就会对你所说的“别的事”给与惩罚。你说的吸毒法就请恕我孤陋寡闻了,对于吸毒人员各地根据其当地情况会出台不同的管理办法,也就是常说的地方性法规,并没听说国家出台法律统一规定。

吸毒的应该强制其戒毒,完全戒毒后可以回归社会。

目前我国实行“四禁”并举的禁毒方针,该方针虽具有完整性,但在禁吸环节上却失之于宽,具体表现在对吸毒者的吸毒行为过于迁就,在立法上游离于吸毒无罪或有罪之间,行政调控力度不强等方面。吸毒者作为病人和受害者,理应受到人文关怀,但吸毒毕竟是违法行为,如果故意屡戒屡吸,且造成了一定的后果,其性质就超出了病人和受害者的界限。应依据不同情况,因人而异地将吸毒定性为犯罪、违法或受害性质三种类型。

一是作为犯罪性质的吸毒行为。目前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将吸毒行为规定为轻罪。吸毒罪的特征并不在于用何种方式或出于何种动机实施了这种犯罪行为,而主要在于该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具有重要性、其行为后果的社会危害性巨大。大量的事实证明,吸毒行为并非都是无被害者的个人行为,因吸毒而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贻误工作学习、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秩序、甚至为筹集毒资而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者比比皆是,我国刑法历来主张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如果不能将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吸毒行为定为犯罪,就失去了刑事法律规范的内部协调统一,也有悖于“三禁”并举的方针不但,会造成打击不力,更无法阻止更多的人尝试毒品。当然界定何者为具有犯罪性质的吸毒行为,还必须作出量化的规定,如假定对故意屡戒屡吸5次以上,或因吸毒而引起严重法律后果者,应视为吸毒罪或牵连犯而必须依法进行惩处的犯罪行为。

二是作为违法性质的吸毒行为。从侵害社会关系和社会危害性角度分析,该行为虽然不具有犯罪构成的要素,主观上没有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犯罪的后果,或者当事人作为受害者,只是单纯吸毒而已,但如果假定属于故意屡戒屡吸3次以上或5次以下,其行为就构成了违法性质。

三是作为患病性质的吸毒行为。此类行为主要是指是由于接受治疗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