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房产过户的程序及法律相关问题。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6:42:47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现在有一处房产(住房),房产证上是我姨夫父亲的名字(老人已经过世),当时由于我姨夫的儿子跟爷爷住,所以房产对应的户口本地址上是我姨夫的父亲和我姨夫儿子的名字,现在老人去世了,户口本上只有我表哥一个人的名字(户主)。而这个房产当时购买的所有费用是我姨夫和阿姨支付的,我表哥没出一分钱。现在我姨夫也去世了,我阿姨想把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为她自己的名字,请问应该怎么办理。

和户口本没关系,只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名字有关系。首先要弄清楚的是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是否只有老人(姨夫的父亲)一个人的名字;然后弄清老人到底有多少个继承人。
现在假设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老人一个人的名字,而老人只有你姨夫一个继承人,再假设你姨夫只有你阿姨和表哥两个继承人,那么房子现在应该由你阿姨和你表哥共有,你阿姨占75%的份额。
因为当老人死亡的时候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由他的继承人也就是你姨夫所有(即使没有变更登记),然后你姨夫死亡后又转移为你阿姨和你表哥共有。由于你姨夫死亡之前该房屋为你姨夫和阿姨的共有财产,所以你阿姨对该房屋有一半的份额,另一半份额为遗产,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即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就是你阿姨和你表哥一人一半,所以现在房屋由你阿姨(占75%)和你表哥(占25%)共有。
你阿姨可以拿老人和你姨夫的死亡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直接到房屋登记部门作变更登记,登记的名字为你阿姨和你表哥,当然如果你表哥同意也可以登记你阿姨一个人的名字。或者你阿姨支付相应的对价给你表哥,房屋登记为你阿姨一人所有。


该房产登记在老人和其孙子名下,房产应推定属于两个共同所有。不过房产登记在孙子名下是否合法有查清楚。如果不合法,房产虽登记在其名下,也可以申请错误登记,确认房产归老人所有,老人既然去世,房产应归姨夫继承。由您姨夫决定该房产的归属。如果房产登记在孙子名下是合法的,那么属于爷爷那部分的房产由姨夫来继承。姨夫与其儿子共同拥有房产,姨夫可以申请将其名字登记到房产证上。

1户口和所有权是两个概念,户口只是户籍管辖用的,只有在公房变更承租时或者拆迁时才考虑户口

2上述房产应该是你姨夫父亲的财产,他去世后,应该由他的父母 配偶 子女共同继承(如果父母 配偶先于他去世,那就应该由所有子女继承).因为你姨夫没办理继承也去世了,所以姨夫可以继承他父亲的份额发生了转继承人,就是姨夫的妻子和子女.

3如果你姨夫的父亲只有姨夫一个儿子,那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阿姨及表哥是有共同的继承权的,如果表哥不放弃继承,那他和阿姨是共同继承人,各继承一半.当然如果你姨夫的父亲有其他子女,那所有子女等分份额,然后你姨夫可以继承的那份由表哥和阿姨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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