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2:57:07
内容大致概括为“面汤里不需要找出第二只臭虫”,据说在辛普森杀妻案中,其辩护律师就是凭借此规则大获全胜,希望懂的朋友们为我简要阐述一下其主要内容,谢谢!

受英国普通法中“品格证据“传统的影响,美国联邦和加州的证据法和判例都规定,如果出庭证人的品格被证明有缺陷,如撒谎成性或前科累累,则证人呈庭的某些证词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法庭审判时,检辩双方律师都会在证人的个人品格上大作文章。此外,在法庭宣誓之后,如果一位证人在一部分证词中故意撒谎,那么,陪审团可以将这位证人的其它证词也视为谎言。你的就是品格证据。即面汤有一只臭虫就够了,表明有缺陷。

案发现场提取的辛普森的血迹和毛发,辛普森家中被害人的血迹,以及在案发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的同一副血手套,辛普森的卧室中发现的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袜子,所有疑点都指向辛普森。但在法庭出示的死者袜子被专家证明没有穿在死者的脚上,而是有人在实验室把血倒在袜子上的。

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一规则的喻义是: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直接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