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个人与公司不签,新劳动法补偿金怎么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2:01:02
我是2006年12月1日与公司签的合同,2007年又续签了一年,2008年12月1日合同到期,我不和公司续签合同,并且是提前通知公司了,请问一下按照新的劳动法我是否有劳动补偿金,应该补偿多少?

离职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发放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合同到期后由于个人原因自己提出辞呈,公司会补工资吗? 我在公司9年了,12月31日到期,公司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本次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又不给我们补偿对吗? 大家好,我公司是每年签一次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再续签合同,按照法律,能给予赔偿吗? 新公司要求我出具与以前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可原公司拒绝出具(合同已经到期).我该怎么办) 新劳动合同法合同到期的问题 公司前一年与我签了合同,但合同已到期,之后不续签了,公司也无任何表示,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在没有实施新劳动合同之前,与用人单位签的合同中说明了不给缴纳任何保险这与新劳动合同法有冲突吗? 我的合同是2007年9月25日到期,到目前还未与公司进行补签,请问对我个人有什么坏处吗? 和公司签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 如果与公司的合同到期了,公司却不与我再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