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地点与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7:44:37
我是08年5月份到一家外资企业上班,工作地点在沈阳,总部在南京,10月份公司想解除工作关系,在此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我现在想申请仲裁,请问:我在哪里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最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多谢大家的支持,因为感觉到自己很冤枉,所以要讨回公道,请大家给出个主意!!!
我有证据证明我在公司的工作。
另外,如果可以在沈阳仲裁,是否可以请律师代办?在南京仲裁的话,是否本人可以不去,请律师代办?

仲裁是在你工作单位所在地,其工作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沈阳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则可在沈阳,否则,只有在南京。仲裁的时限是在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两年为限。你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