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设置障碍物导致事故,死者负有主要责任,还有天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46:29
我把事故的过程说的详细一些:9月21日13点42,我的父亲驾驶摩托车路经一个收费站,但是因为收费站在机动车道路中间设置了一个水泥墩子(为了避免一些车辆不缴费故意设置的,已经有许多人在这里受伤,东侧的设有 障碍,西侧的那条机动车道则没有,派有专人负责看守),我的父亲为了躲避这个墩子,不小心撞到了路边的水泥墩子上,最终导致发生事故死亡。最后交警判定我们负有主要责任,收费站次要责任。
我想请教的是:这样的判定合理吗?他们违规设置障碍物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为什么我们却负有主要责任?
看到障碍物,人的第一反应都是闪避的,难道闪避也有错吗?
如果这样都负有次要责任,那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设置障碍物了,大不了赔个几万块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很多因素促成的。

事故当时,摩托车的速度是多少?是否按照规定在收费站广场减速直至到停止。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行驶,那么肯定负主要责任。而且正常的发现障碍物,应当是减速停车,而不是不减速绕行,这个在学车的时候已经有规定的。所以,你方主责是没有疑义的。

至于道路设置障碍的问题,必须合理合法,按照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要县级以上交通、交警部门同意。但是在收费站的各收费车道则没有这样规定,只是要求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显示该障碍的存在。如果障碍警示标志不明显或不符合规定,那么就要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