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的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04:56:10
两者有什么不同

1、公司正常清算是每个企业经常的做法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家底,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库存资产,银行存款等等。
2、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是对企业的所有资产的一种清算,也是一种彻底摸清家底方法。
3、公司正常清算一般是由公司内部人员进行。破产清算时有专业的清算公司进行。

正常清算:是因为出现了公司解散的原因,进行的清算: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方案的制定与公司财产的处理】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报告的报送】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正常清算过程中,清理债权债务,剩余的财产,根据章程,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