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章版权的问题(与著作权有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2:43:19
某文学比赛的版权归属说明如下

1、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方,A与B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以及用作复制、记录、出版发售、展览、宣传、推广、演绎及广播等用途的权利。
2、A与B享有全部参赛作品网络视频短剧脚本改编权及播放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A与B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其开设的WAP站点以及相关的电子网刊、频道、网络电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4、A与B享有所有入围作品的出版及影视改编代理权,双方均可向出版方及影视公司推荐这些作品。作者也可以自主选择出版单位(入围总决赛作者除外),但需通知B并签署三方协议,所有代理作品红袖将协助宣传和推荐。
5、B享有所有作品的周边开发代理权,B将向有实力的周边开发公司推荐相关作品,作者也可以自主选择开发单位(入围总决赛作者除外),但需要通知A与B并签署三方协议,所有代理开发作品A与B将协助宣传和推荐。
6、作者一经参赛即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

那假设我现在入围了复赛,但是没入围总决赛,我想把作品出成书,那么出书的收益我能拿到多少?

麻烦说一下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按法律规定,作者是著作权所有人,依你签订的协议,主办方只享有初版的代理权,对代理的费用等问题没有约定,另外其可代理的事项完全是要依靠你的授权的,也就是说你可以指定出版单位,然后只委托主办方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必是全权代理,所以你可与主办方就代理权限、代理费等问题重新做个协商,如果对方不肯接受你的条件,那么是其自动放弃代理权和你无关。那你就可以出书并得全部收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