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你和你妈妈因父母离异而从幼年时分开,二十多年后去见她,她的第一句话是“你要给我养老”,你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10:03
这二十多年里相处过大概两个月。你会怎样回答她?此后你会信任她吗?还会和她有感情吗?
我妈说的时候没有一丁点愧疚感,相当的理直气壮。“血缘关系是不会变的,做为儿女还是有自己的责任去孝敬父母。”多少不合格父母就是在利用这些封建社会的愚民思想占子女的便宜。“养老”意味着大量的金钱,时间和爱,我愿意花付在一个哪怕因故没能给过我母爱,但能让我相信她的品格的母亲。别说“母亲生了你”,生而不养,甚至不爱,这么一点恩情想换几十年的养老,算盘打得太精了。我听到那句话,感情的闸门从此关上了。

有些事情需要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怎样去做
可是如果我的生父来找我要我养他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拒绝!!绝不改变!!
也许人们几乎都会觉得我残忍!但我却不认为
1 我们根本没义务赡养他(从法律上考虑)
2 他什么都没给过我,哪怕一句寒暄,一个零嘴
3 如果不是血缘,我们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无比陌生的人,但偏偏我们有,但是这不是善缘确实孽缘,这怎关系增加了更多的恨,是他剥夺了你所应该得到享受的亲情,他凭什么?!是他先不仁的!既然他当初决定离开就代表着句号!终结!我们不报复他就是好的了!!

我的话 可能有些偏激,但是你自己考虑吧,随着你的心走......
还有 我爱我妈妈还爱不够呢,哪儿有空理会他呀,一个亲人狠心离去,留下另一个亲人对你付出双倍的照顾,难道我们不应该花双倍的精力去爱这个更值得我们付出的人吗?!

我觉得那要看你妈妈的经济能力了,如果是我,那要是自已的妈妈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我最多也就是每个月经常去看她买些东西给她,因为作为子女出来赚钱也不容易啊,再说也没什么感情,就按传统思想认为生小孩就是为了以后作养老用的,我是最讨厌这种想法了.如果真的是没经济能力那就养她啊,怎么说也是自已的亲人,难道要自已的亲人去讨饭啊.

这个就看你个人咯,必竟父母只有一个,你认为值得你就去做,你认为不值得就不做咯,他只给了血脉,并没有养育你,所以你不瞻养她也是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