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是2010年12月31日;公司裁员f未满补乳期,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2 19:46:35
我于2007年4月18日在一家厂工作,现工作满一年半了,合同到期是2010年12月31日;公司因效益不好要裁员;我现在还有六个月的补乳期未满,但是公司只给补三个月的补偿,未到期六个月的补乳期不给赔偿,公司说我有否则权可以不接受裁员,但是到补乳期满还是要我离开,请问各位,如何我现在接受裁员,未到期的补乳期可以得到补偿吗?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法律规定才肯补偿?另外我还有同公司签保密协议,可以要求赔偿吗?谢谢!!

公司要你哺乳期满才离开,是合法的。当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现在接受裁员,未到期的哺乳期是可以与此协商要求补偿的。还有同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可以要求在保密期限内的按月补偿金。

未到期的补乳期当然应该得到补偿,另外,保密协议和这个不是一回事啦。

我的合同07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续签的话,是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么? 我的合同是2007年12月31日到期,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我, 07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应以新劳动法实施还是老的? 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是今后12月31号到期,如果到期了我是不是还有理由可以不写辞职信呢? 合同是06年12月31日到期,至今未续签.不过07年1月份的工资依然扣了各项保险,现在公司提出裁员 我是黑龙江省运动员,由于训练造成伤病,我的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单位让我转业,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11年了今年合同12月31日到期,公司在11月27通知我不续签合同了 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9年了,12月31日到期,公司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本次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又不给我们补偿对吗? 我的合同12月31日到期,请问是否适用08年出台的《合同法》的经济合同补偿? 0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我不想续签合同,但是公司不让走怎样才能拿到自己的工资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