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的,最后一个月公司扣了我700块,我的底薪才700。请问合不合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49:02

不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实际出勤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否则就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举证是倒置的,即由单位来举证单位已经向你支付了工资,比如经过你签名的领用工资的记录或者银行卡打进工资的记录等,如果单位没有这些证据证明支付了工资,那么反过来就是说等于没有支付工资。

合理个大几把 控告他

如果要的话不给,建议你去劳动监察去检举,会给你的。

首先,我要问的是你有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那么你就自认倒霉,如果有,这个合同你应该有一份,你看看上边的规定,和条款,如果属于无理扣押,你可以去专管部门投诉他,不过我觉得你很可能没有正式的劳工合同,仅仅是临时雇佣打工。这样的话,确实是无可奈何了。打工者都很不容易,很多黑心老板就找种种借口剥削,强烈鄙视这种行为,祝福所有的打工者都能顺顺利利。
最后说一下,如果你是那种之后口头协议,到期给现金的情况,那颗就真的说不清了。申诉起来很麻烦的,估计你没法承受的,以后一定要注意。

只要你本月的钱没有低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还有扣款没有超过你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就没有违反劳法法,下次问合不合法,不要问合不合理,理是说不清,你说你的理,他说他的理。到底合哪个的理?

同意楼上的~!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