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合同有失业赔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1:41:07
我07年4月与公司签定旧劳动合同1年,08年5月与公司签定新劳动合同3年,公司解除合同我可以得到多少失业率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这样看来如果解除合同的话只能赔偿你1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的工龄满一年半,应当是一个半月工资。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相当于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