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土地增值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21:27:21
2007年10月,某单位(非房地产开发单位)转让办公楼一幢.共取得转让收入10000万元,公司缴纳了相关税收。该单位支付的地价款为2000万元;投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另知该单位所在地改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 为5%。该单位在中报缴蚋土地增值税时作如下计算(印花税税率为0.05%)
(1)扣除项目金额=2000+3000+500+(2000+3000)X5%+10000X5%+10000x 5%X (7%+3%) 十(2000+3000) X20%=7300(万元)
(2)增值额=10000-7300=27(30(万元)
(3)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2700÷7300=37%
(4)土地增值税税额=2700X30%=810(万元)
是否正确

不正确。
1.利息支出中的罚息不可以算在扣除项目金额中。
2.印花税没算。
3.非房地产企业没有加扣20%的规定

扣除项目金额=2000+3000+500-50+(2000+3000)*5%+10000*5%+10000*5%*(7%+3%)+10000*0.05%=6255(万元)

增值额=10000-6255=3745(万元)

增值率=3745/6255=59.87%

土地增值税=3745*40%-6255*5%=1185.25(万元)

正确。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