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是否有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9:22:49
因为地震时以前的财政局办公楼不能用,就搬到现在这个位置了,财政局在通知时也没有告知没有停车看守的,停在那时也没说不能停车,没人看守。我在财政局培训时,车就被盗了,车是停放在财政局培训室外面,是临街的,培训的人都把车停在那里的(财政局的工作人员也是把车停在那里的)!

通常来说,法律规定无偿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很小,现实来说,没有收保管费的话就基本不负责任的(除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财产损害)。按你的情况,除非你能举证财政局对你的车辆损失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否则到法院起诉也是很难获得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