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定合同交纳保险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6:45:28
大家好!
我是一名体育教练,从2007年到5月到体育局工作到现在了,大概一年半了. 当时刚来的时候说的是签定一年的合同,但是由于我以前没有交纳过保险金,所以单位也就没有给我交纳,到现在我想继续在这里工作,单位对我也没意见,现在面临着要交纳保险金的问题,我想问一下各位专家,如果我在签定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应该给我交纳几金?
注:本人户口在河北 现在新疆工作 户口不在新疆.
本人是从2007年5月签定的两个月试用期,两个月后双方满意后从7月份签定了一年的合同,今年7月份到期后就没有续签,但是也一直工作到现在.
还有前面工作一年半的期间里保险能补交上吗?

1.养老、医保、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是必须交的

2.你应该要求单位跟你补签合同,否则对单位来说,就是没有签合同用工,是要承担责任的

3.严格要求要跟你补交的,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意愿补交,如果单位不补交的话,那么你要争取就是申请劳动仲裁了

应该交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