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证件是否一定要登报挂失补办?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10:36
江苏昆山市劳动局规定遗失养老保险手册及其相关证件要到昆山日报登报挂失,收取100元一个证件的广告费。这样的事情是否合法?劳动局是不是有和报社猫腻的嫌疑?
但是登报和挂失没有关系啊,挂失在劳动局挂失补办在劳动局补办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去登报收取广告费?这不是明显的谋取利益嘛?

登报是为了公示,如果登报后有人利用你丢失的证件从事不法活动,导致不知情的第三人利益受到损害,你可以免责,但公示的费用仅限于昆山日报按照规定向你收取得费用,劳动局应该没有权限向你收取。

法律规定必须登报挂失。

登报收钱是必需的!收费有政府部门授权的

要的,以后别人拿你的证件作违法的事就不关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