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学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42:12
1997年10月,某书画店与书法家A签定一份合同,约定A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书画店20幅书法作品,书画店支付A共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A摔伤了右臂,不能创作,A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全部作品,交给书画店,书画店支付全部报酬。请问1,A委托自己儿子代为书写作品是否有效?为什么?2,A的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为什么?

1.无效。 代理的使用,仅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书写作品是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就好像明星受约演出一样,给了某某20万的演出费,某某的爸爸出场演出有效么?长得像也不行啊!!
2.属于。 但是如果该书画店追认儿子的代理有效,也就是说书画店觉得儿子画的也不错同意了,无权代理就变成有效代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