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回复律师函?打官司胜率如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8:23:19
大家好,现在我司收到一份崔缴余款的律师函,具体情况如下,我方是否必须回复律师函?打官司胜率如何?请详细说明,先谢谢了!

大概情况:今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甲。我司与一家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定金已付,合同约定第二阶段包括以后的款项在每阶段设计文案经我司确认后支付(没有具体约定确认方式)。该设计公司曾给出一套二阶段设计方案被我司管理层否决,而后对方单方面找甲沟通并让甲出具了确认书。而我司在今年7月份经过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由甲变更成了乙。我司也不知道所谓的甲出具的确认书是在什么时间。(如果是仅是签字,没有我司盖章确认,此确认书是否存在伪造确认书出具日期的可能)
现对方给我司发出律师函催缴二、三阶段款,说我司已给对方确认过,确认书上有原法定代表人甲的签字。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是否必须回复律师函?是否有权拒绝付款?如果对方起诉,我方胜率如何?谢谢解答!
谢谢3楼的回答,但我还想知道,如果对方制造假日期,即现在制作一套方案,标注日期写甲出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的日期,然后让甲签字确认,这样造假的可能是否存在,法律上对此是如何认定的?(因为甲自己的公司和该设计院还有其他业务往来,关系不错)

甲的签字对你公司有法律效力,你公司很有可能被认定已经确认了该方案,具体得看到该确认书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这种情况下你们公司是比较被动的,最好能与对方协商解决该问题。

1、律师函不是必须回复,但如果不回复的话,对方应该会采取进一步的诉讼手续。所以,如果想协商解决,还是与对方沟通为好。

2、甲出具的确认,如果是在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出具的,即使没有公章,也可成为对公司有约束力的文件。所以,什么时间签字的你们应该先查清,这很重要。

如果法人在变更前确认了,你们要按约定付款,否则对方可以起诉并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如果你们认为日期是伪造的,除非能鉴定出来或有其他证据,否则胜诉的可能性不大。